澎湖SBIR計畫讓企業輕鬆上手,結合地方特色發揮產業優勢!
澎湖縣S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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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SBIR計畫希望協助澎湖縣的中小企業使用政府的研發資源,實現創新、轉型和升級,進而增強澎湖縣的產業競爭力。你申請了嗎?有哪些申請重點及方式?本文將跟各位分享澎湖地方型SBIR 計畫申請資格、資料、補助經費等相關申請重點。讓你一次看懂如何申請 100 萬補助款。

澎湖縣SBIR申請資格

申請澎湖縣SBIR計畫需要符合以下基本中小企業定義:

  •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
  • 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

另外,如果有以下情事,則不得申請澎湖縣SBIR計畫補助:

  • 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計畫
  •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 於 5 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 於 3 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 最近 3 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
  • 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 境外公司持有申請公司股份達 50%以上(含)者。
  •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 1曾通過本府本計畫補助案而放棄受補助未滿三年者,不得申請

其他規定包含以下:

  • 每一廠商、每負責人僅能申請 1 類且 1 案為原則,惟上一年度計畫尚未結案時,需有足夠研發團隊人力及財力以因應廠商自籌
  • 同一廠商至多連續補助三年,總補助至多五年;若連續三年獲得補助,則須過一年方能再申請
  • 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澎湖縣政府管轄區

若您的申請不符上述資格要求,就無法提出申請。各位在申請前務必留意這些項目的規定。

澎湖縣SBIR計畫補助項目與對象

澎湖縣SBIR計畫補助計畫內容應具有「創新技術」或「創新服務」特質,例如:與技術相關之「創新應用」或「創新研發」,
且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經濟部業務職掌範圍之產業或是有助於產業發展之具示範性之知識創造、流通及加值等核心知識服務平臺、系統、模式等。

申請對象可分為「個別申請」係指個別公司、商業或工廠的中小企業提出研發計畫之補助申請。如為「研發聯盟」,指 2 家中小企業,以聯盟形式提出研發計畫 之補助申請,藉由產業上中下游及跨領域結盟,確定產業標 準、擬定技術規格、建立共通平台,促進新興產業提昇及傳統產業轉型與升

澎湖縣SBIR申請準備資料

申請澎湖縣SBIR計畫應備資料如下所述:

  • 計畫申請表
  •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
  • 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或「勞保局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
  • 最近一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 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
  • 最近一期『營利事業無欠稅證明』
  • 申請者自我檢查表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計畫書
  • 其他:廠商進駐育成中心或開放實驗室之證明或脊椎動物實驗核可證明

以上資料通常廠商最頭痛的部分大都是計畫書。如果你不知道該如何準備,也歡迎預約知識經濟企管顧問來了解如何申請。我們已有20年輔導經驗,可以協助你準備及提案!

地方型SBIR補助計畫為企業提供了實質的經濟支持,協助企業進行更有效率和創新的研發工作。
想要申請就趕緊聯繫「知識經濟企管顧問」來協助你做準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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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SBIR計畫審查重點

澎湖縣SBIR計畫的審查作業上,針對計畫書有以下重點,想要申請的各位可以先了解如何撰寫這些重點項目:

  1. 計畫創新性、完整性與競爭力。
  2. 研發團隊實績與執行能力。
  3. 研發技術或服務效益。
  4. 計畫實施方法、時程及可行性(含智慧財產引進與轉委託)。
  5. 人力、經費、使用設備等投入資源合適性。
  6. 節能減碳及促進就業促進產業永續發展或綠色清潔生產概念。
  7. 預期效益(是否具備智財權與產業效益)

澎湖縣SBIR計畫期程與補助經費上限解析

廠商提送計畫之計畫總經費包括補助款及自籌款,編列範圍以研 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研究發展設備之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關鍵智財)及委託研究費等科目為限。

補助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且為避免廠商因執行計畫造成公司財務困難,原則上,所申請之自籌款部分應小於公司實收資本額(亦即補助款≦自籌款≦實收資本額),或須提出適度之財務規劃證明以利計畫之。

「個別申請」補助款編列之上限為 100 萬元整,「研發聯盟」補助款之上限為 200 萬元整(每家上限為 100 萬元)。在補助款上還有比較特別的規定就是希望補助更多產業發展,已獲一次補助之廠商,第二次提案時補助款編列上限為 90 萬元,第三次申請提案時補助款編列上限為 80 萬元,第四次申請提案時補助款編列上限為 70 萬元,第五次申請提案時補助款編列上限為 60 萬元,總補助次數至多五次。

澎湖縣SBIR申請期間及注意事項

澎湖縣SBIR補助計畫通常在每年的3至4月開放申請。建議及早準備以確保順利進行申請。把握一年一度的機會,不僅可以獲得高達200萬元的研發補助金,還可以得到政府的技術支援和專業諮詢。企業更可以提高研發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為公司帶來更多的商業價值和發展機會。如果你有符合資格,不要錯過這個絕佳的機會!如果不知道怎麼申請或寫計畫書,也歡迎洽知識經濟企管顧問,已有政府補助20年輔導經驗,如想提出申請,歡迎您來預約了解!

SBIR常見問題

知識經濟 20 年補助計畫輔導經驗,只要你有想法,都歡迎提出跟我們討論,
我們提供顧問免費諮詢,幫你的計畫找出亮點及方向申請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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